以下引用財政部關務署說明提供您參考:
各項進口稅費之計算方式如下:【完稅價格=離岸價格(FOB)+運費+保險費】
(一)進口稅=完稅價格×進口稅率(稅率17.5%)
(二)貨物稅=(完稅價格+進口稅) ×貨物稅率: 25%(排氣量2,000CC以下) 30%(排氣量2,001CC以上)
(三)營業稅=(完稅價格+進口稅+貨物稅) × 營業稅率(5%)
(四)推廣貿易服務費=完稅價格× 推廣貿易服務費率(0.04%)
*另進口時海關核定之完稅價格(CIF), 小客車
排氣量在2000c.c.以下, 逾新臺幣194.5289萬元者,
排氣量在2001c.c.以上, 逾新臺幣187.047萬元者,
依規定須另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奢侈稅 (稅率: 10%)。 其計算方式為: 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貨物稅+營業稅)×10%。
也就是說, 如您選購的車輛海關核定的離岸完稅價格是200萬台幣, 必須要繳交國庫的稅金包含進口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奢侈稅, 將高達1,529,405元。
但是, 是不是如實繳納完這個稅額就可以順利的把車領回, 其實還是沒有絕對, 海關先押款後放行, 必須要海關官員同意所提出的申報價格, 才有可能放行, 因此即便購入價格低於海關的認定價格, 都必須依照海關要求的關稅並提供押款才能取車。又, 3~6個月後關稅總局驗估處會根據實際成交價或市場行情價或關稅法相關規定來核定關稅, 如押款不足, 海關將要求追繳補稅, 如押款扣抵實際核定關稅後尚有餘額, 海關會通知稅額退還。